美國參議院的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蘋果通過眾多的海外聯(lián)營公司,過去兩年避免在美國繳納125億美元的稅款。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(Senate permanent subcommittee on investigations)在周一發(fā)布報告稱,作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,蘋果持有1450億美元現(xiàn)金,其中的1020億美元位于海外。但是蘋果位于以色列的一家附屬公司在2011年賺取了220億美元,卻僅僅上繳了1000萬美元稅款。蘋果使用的策略是合法的,許多其它跨國公司均采用類似的課稅方法,避免向美國繳納在海外過去的利潤所得稅。不過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發(fā)現(xiàn),蘋果使用了獨特的手段。立法者認為,蘋果的策略引發(fā)了關于美國稅法存有漏洞的質疑。高度關注蘋果繳稅策略之時,正值華盛頓激辯是否及如何提高稅收,來減少聯(lián)邦赤字的問題。許多民主黨人都抱怨稱